20140725-伍立德:我是記者那夜,我被抬走

伍立德:我是記者那夜,我被抬走
明報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


編按:上月13日,警方就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者的清場行動中,記者伍立德在立法會示威區範圍採訪時,遭多名警員阻止拍攝,並以拳打及扣頸方式拖離現場,親身體驗社運分子被招呼的手法。整個過程經電視新聞報道後,媒體廣泛關注記者遭遇。今天,伍立德憶述當日情景,談談他的經歷,以及內幕消息:前五四行動成員竟是警察學堂的學術總監……

七一當晚,當知道電台派我跟進學民思潮到特首辦門前請願時,學民思潮早已表明不惜靜坐通宵至警方清場,坦白說,當收到這任務時,心中不禁「怯一怯」的。才不久前,我在6.13當晚(6月14日清晨)採訪期間被警察阻止採訪拍攝,並用拳打、扣頸方式把我「移走」,心中可謂猶有餘悸。

警察對記者有很大的興趣?

記者一般不希望自己成為新聞焦點主角,七一夜晚我尾隨學民思潮示威者從遮打道步行至特首辦門外,不少傳媒行家、立法會議員、政黨中人見到我,也因6.13晚的事向我親切問候:「放心,大家會牢牢盯實你,今晚你不會再被人押走。」電視台資深攝影師對他們年輕記者說:「我們更要緊守崗位,一定要留在最前線。」其實,先後也有兩位幫辦趁機會,悄悄地走到我身旁,說當日的事值得檢討,始終警察也不是想跟其他人敵對的。

我跟隨示威者抵達特首辦現場,比起6.13當晚,警方對傳媒更加嚴格,佈置大量鐵馬,大量警員在場。大量鐵馬放在記者前還不足夠,還有一排一排的軍裝警員和大量便衣把傳媒重重圍困,記者根本動彈不得。一些重要時刻如翌日早上梁振英座駕,駛入特首辦,在多重警察圍繞下,拍攝難度比平時高十倍不止。

警察見到記者後,便要求將我們的記者證仔細檢查。我曾在靠近添馬公園的位置,跟幾個公眾人士進出,藍帽子警員卻只要求查我掛在頸上的記者證。我當面拒絕,如他認為我有犯罪意圖,他可以要求出示身分證。既然那不是封鎖的禁區,其他人可自由出入,警察為何有這麼大的興趣,要知道我工作上的資料。我不喜歡穿有公司徽號的風褸和掛記者證,很多時往往因此傳媒成為警察更大目標。

誰在6.13使出了流星拳?

記者在事件發生時,是一個觀察者,把觀察到的東西告訴大眾。以6.13為例,究竟是否所有示威者也是破壞者?其實我和其他傳媒也有報道過,多名身分不明的蒙面人企圖以鐵馬和其他硬物擲碎立法會大樓玻璃,遭其他示威者身阻止,直指這不是他們抗議的本意,不過這些少數人帶來的破壞也委實十分嚴重。我也認為警察應該當機立斷,制止他們破壞。同樣地,是否當日所有警察都是濫權者?當然不是。其實,當晚有一定數目的指揮官和警員既做到有效維持秩序,清楚告訴及解釋警方的行動,亦不失警察的威嚴。不幸的是,給人見到情緒失控、無法說出所持理據和予人印象警權強加於人的警察,較前者為多。幾百名警員在場,也不是大部分都與示威者或記者有接觸和衝突,問題是那部分接觸市民和公眾的便出現屢有不濟情況,這點似乎成立了警察學院,警員心理質素也沒有提升或改善。

當晚,我聽到有示威者表示被警員抬離現場時遭到扭手,也有人說有示威者踢打警員。作為記者,我當然要站在最前最清楚的地方觀察,至於為何身上有記者證的我未被查問一句就被警員押走?為何未有違反法例下遭暴力對待?此際也許我只好先讓警方進行檢討及向公眾交代。

我留意到,現時警員在大型示威行動時,行路時每每以頭行先,容易傷及他人;制服對方時,亦以拳頭行先。以我採訪時被警員「移走」為例,指揮官一聲令下,多名警員向我一擁而上,我就中了多個拳頭。

前社運人教警察對付社運人?

另外,我亦觀察到近來警察多了以撒謊形式執法,例如市民沒有行出馬路,警員卻硬以市民衝出馬路為藉口執法。指揮官當晚命令手下「移走」我,我來不及反應,就被幾名警員衝上前夾說:「先生,你好激動呀!你好激動呀!」之後便是拳來如雨。後來,我訪問過幾個6.13示威者,他們也有類似遭遇,先被硬指情緒激動,再遭拳打。這似乎不是巧合或個別警員的應對,而是漸普遍的統一手法。究竟這是警察學院訓練的一部分?還是上層的指示?這點警方需要認真交代。

7月7日,學聯舉行記者會,投訴警方在七一遮打道清場時使用過度武力,及扣留示威者在警察學院期間沒有把他們善待。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會上說,他當時和幾個同學被羈留在警察學院的一個課室內。那是學警上課的地方。他見到兩塊巨型紙板,寫上基礎訓練課程內其中警政心理學及警政社會學兩個單元的簡介。他看後覺得課程只強調維持社會秩序、警察與政府的關係等等,似未有講解市民的人權和公民權。就連看守他們的警員也表示不清楚他們在爭取什麼人權。

有一點可能連周永康也不知道。為警察學院設計這兩科課程的正是劉榮錦教授,2006年被介紹為升格新警校的學術總監。

劉榮錦這個名字,對我們這些「8字尾9字頭」的大專生是個深刻的名字。他曾是四五行動的活躍成員,六四後新華社首次在港舉行國慶酒會,他和長毛梁國雄等人在會場外示威,譴責六四屠城,在示威地點被警察打至頭破血流重傷。

昔日譴責六四屠城的劉榮錦

記者前輩陳沛敏今年6月東北示威清場後,曾在另一份報章撰文,說黃永志等幾個示威者6.13清場後,投訴在警車上被毆打,令她想起當年的劉榮錦。昔日縱使有電視台拍到劉榮錦被打,一些大專生也把警察毆打示威者的片段在校園巡迴播放,引起廣泛關注,但警察打人一事最後仍是不了了之。我知道近年也有記者嘗試採訪劉教授,他也避談當年往事。其實我也不想重複多談警察向我扣頸的事,可是借鏡昔日往事,多年來各方面可曾有改善嗎?

有時,我也懷疑自己應否這麼執著;只要行後一些,拍少一件事,就不用跟警察衝突。在6.13當晚,我要向一名市民道歉。當蒙面人衝擊立法會大門後,警方決定收窄示威者在大樓外活動範圍在停車場形成一個圓圈,過程十分迅速,有攝影師因來不及後退而被警員推跌到花槽。有在場者因為警察推倒人而理論,我當時在想,若我堅持留在理論的市民身邊拍攝,鏡頭下雙方也不會做什麼暴力或不合理的事。可是因為我的後退,隨後他被6名警員按在地上拘捕,據聞他被控阻差辦公。就在我短暫離開他的剎那,我不知道他向警員做了什麼,也不知道警員向他做了什麼。也許我也要向那幾名警員致歉,因為我當時不在旁,沒法還他們一個公道,但警察會讓我上前拍攝對方如何阻差辦公嗎?

(標題為編輯所擬)

作者簡介﹕先後在傳理系及社工系畢業。1998年入職電子傳媒,1999年至今任職電視編導,主要負責立法會採訪工作。現任香港記者協會「新聞自由小組」成員。

[文.伍立德編輯﹕袁兆昌電郵mpcentury@mingpao.com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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